全国糖酒会简介
有着中国食品行业“风向标”、酒类行业“晴雨表”之称的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始于1955年,是中国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型专业展会之一。全国糖酒会由中国糖业酒类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中粮会展(北京)有限公司承办,一年两届,分春、秋两季举行。目前,全国糖酒会年均展览规模约35万平方米,参展厂商近7000家,专业采购商超15万人,是中国食品酒类行业历史悠久、规模庞大、影响深远的综合会展平台,在业内人士中享有广泛的认可度和美誉度。为行业发展服务、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是糖酒会不变的宗旨。近年来,全国糖酒会努力将自身打造为行业产销对接平台、营销体系构建平台、信息发布与交流平台、品牌宣传和传播平台和投融资合作平台;不仅提供**的展览硬件设施,而且积极打造与国际接轨的配套服务;不仅是商品交易、展览展示的场所,更是交流信息、增进友谊、推动技术进步与产品创新的重要舞台。改革开放以来,在全国糖酒会上迅速成长起来的品牌不胜枚举,众多优秀企业在创造自身价值的同时,也与全国糖酒会实现了共同的繁荣。同时,全国糖酒会顺应形势,与时俱进,不断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努力推进自身创新升级进程。近年来,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在会上不断推出的创新特色专区和论坛活动,为中国食品和酒类消费市场的转型发展提供源源不竭的新动能,全国糖酒会的国内外影响力也因此与日俱增。
第109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全国糖酒会”)将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 -14 日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多年来,全国糖酒会作为中国酒类食品行业历史性与现代化兼具、专业化与国际化并举的大型展会,坚持“传承、创新、发展,展示、交流、合作”的办会主题,为行业发展和国民经济建设矢志不渝做好服务,已成为享誉中外的综合会展平台。
自 1955 年以来,糖酒会已跨越六十余年,与广大食品和酒类行业厂商相伴而行,共同度过了百届荣光岁月。第 109 届全国糖酒会将是全国糖酒会的新起点,在未来,全国糖酒会将以更专业的服务、更丰富的主题活动为基础,为品牌企业提供功能更丰富、体验更多元的综合会展平台,让所有行业人士能够在糖酒会上不虚此行,满载而归!在此,我们盛情邀请您在金秋十月,与我们相聚深圳,相聚第 109 届全国糖酒会!顺颂商祺!
如何参展全国糖酒会
第 109 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参会须知
一、展会时间(以下均为 2023 年)
(一)布展:
1、所有净地展位及机械展区标准展位:10 月 09 日—11 日
2、非机械展区标准展位:10 月 11日(其中 10 月 11 日不得进行装修搭建,只能进行美工装饰及展品摆放,18:00 所有展区布展结束)
(二)展示交易10 月 12 日—14 日(每日 09:00--17:30)
(三)撤展:
非机械展区:10 月 14 日 17:30 停止展示交易,17:30—21:00 撤出展品,闭馆;10 月 27 日 08:00 开始,连续拆除展台直至完毕;
机械展区:10 月 14 日 17:30 停止展示交易,展品打包装箱,闭馆;10 月15 日 08:00 开始,撤出展品,并于展品撤出结束后连续拆除展台直至完毕。
二、展会地点
深圳国际会展中心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和平社区展城路1号 )
三、如何参展
( 一 ) 深圳糖酒会参展范围酒类、食品饮料、调味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食品机械等产品及相关技术、服务项目。
( 二 ) 深圳糖酒会参展流程提交参展申请→参展资质审核→展位配置洽谈→签订合同并提交承诺书→按时支付款项→领取《展位证》→凭《展位证》报到并领取《展商证》→入场布展→展示交易→撤展
( 三 ) 深圳糖酒会参展资质
1. 参展单位及展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2. 申请展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参展单位公章):单位资料: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单位登记注册的相关法律文件展品资料:
(1)涉及国产展品的单位须提供:
A. 参展展品的详细清单;
B. 与展品清单匹配的生产许可证,商贸企业和餐饮企业还须提供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C. 保健品类展品,还须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准证书。特别提醒:涉及国产食品类展品的参展单位须带齐近半年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与展品清单完全对应的产品检验报告参展,以备相关部门随时查验。
(2)涉及海外展品的单位须提供:
A. 参展展品的详细清单;
B. 与展品清单匹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卫生证书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需自行办理相关手续);
C. 商贸企业和餐饮企业须提供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D. 涉及商标、原产地等知识产权保护的海外展品须提供相应的资质及证明文件。
注:上述(1)、(2)两项中需提供相应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均指在中国大陆登记注册的相关企业。
四、展区类别及展位形式
(一)展区类别按产品类别分设酒类、葡萄酒及国际烈酒、食品饮料、调味品、食品机械、食品包装等展区,并在相关展区中设立进口食品、国际啤酒、连锁加盟、国际食品机械、农产品、森林食品、金融服务、电子商务、酒具等专区。
(二)展位形式展区内规划有净地展位、标准展位两种展位形式。1. 净地展位:各展区均规划有不同规格的净地展位,均为空地。2. 标准展位:分为 A1、A2、B、C、D 五类(1)A1 类标准展位:设于葡萄酒及国际烈酒展区,规格为3 米 ×6 米。
(2)A2 类标准展位:设于食品饮料展区,规格为 3 米 ×6 米。
(3)B 类标准展位:设于葡萄酒及国际烈酒展区,规格为 3 米 ×3 米。
(4)C 类标准展位:设于酒类展区、食品饮料展区、调味品展区、包装展区、酒具专区,规格为 3 米 ×3 米。
(5)D 类标准展位:设于食品机械展区,规格为 3 米 ×3 米。
五、展位内酒具物品配置及说明
葡萄酒及国际烈酒展区、国际啤酒专区净地展位和标准展位均按下表分别免费配置酒具等相关物品:
1、葡萄酒及国际烈酒展区物品配置表(国家或地区团除外):
展位类型 配置标准(1 套 / 展位)
A1 类标准展位 每套:红酒杯 8 个、冰块 3 袋、冰桶 1 个、垃圾桶 1 个、吐酒桶 1 个
B 类标准展位 每套:红酒杯 6 个、冰块 3 袋、冰桶 1 个、垃圾桶 1 个、吐酒桶 1 个
50 ㎡以下(含 50 ㎡)净地展位 每套:红酒杯 8 个、冰块 3 袋、冰桶 1 个、垃圾桶 1 个、醒酒器 1 个、吐酒桶 1 个
50 ㎡以上净地展位 每套:红酒杯 10 个、冰块 6 袋、冰桶 2 个、垃圾桶 2 个、醒酒器 2 个、吐酒桶 2 个
2、葡萄酒及国际烈酒国家或地区展团物品配置表:
展位类型 配置标准(1 套 /9 ㎡)
净地展位 每套:红酒杯 6 个、冰块 3 袋、冰桶 1 个、垃圾桶 1 个、吐酒桶 1 个
3、国际啤酒物品配置表:
展位类型 配置标准(1 套 / 展位)
50 ㎡以下(含 50 ㎡)净地展位 每套:啤酒杯 10 个、冰块 3 袋
50 ㎡以上净地展位 每套:啤酒杯 12 个、冰块 6 袋
备注:
(1)上述配置的相关使用要求详见《第 101 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参展商手册》;
(2)免费提供上述标准配置内的酒杯清洗更换服务。其余展区的净地展位均无任何配置,标准展位除基本展具配备外(详见下条效果图说明),均无任何配置。